加班变“值班”?偷换概念难掩侵权本质|精品国模

  据5月5日《扬子晚报》报道,近日,江苏扬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案件:用人单位制作假期值班表并要求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按照该表上班,值班期间的工作内容与正常工作并无差别,但用人单位未发放相应费用。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将用人单位告上法庭,要求支付节假日加班工资。法庭经审理认为,公司安排劳动者在节假日值班但工作内容和工作强度均与平时一致,不属于值班范畴,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值班与加班是截然不同的概念,根据劳动法规定,加班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由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值班通常是指在非正常工作时间,为应对突发事件或维持正常运营所需的在岗待命状态。加班应当得到相应的加班费,而值班则不一定,这取决于具体的合同约定和单位的内部管理规定。

  现实中类似以值班之名行加班之实,玩文字游戏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还有不少。比如,有的企业通过设置不合理的业绩考核标准,使员工不得不长时间加班;还有的企业通过外包、劳务派遣等形式规避法律责任,使劳动者在面对权益受损时求助无门,等等。

  类似情况屡禁不止的原因是多重的,比如违法成本较低,一些用人单位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刻意忽视劳动法规,甚至采取各种手段规避法律责任;劳动者对劳动法规了解不足,在面对侵权行为时缺乏有效的应对措施;有关部门的监管力度有待加强,对于一些隐蔽的违法行为难以及时发现和制止,而相关规定的执行力度则有待提高,震慑力不足……

  法院通过对案件的审理和判决,明确了有关规定的适用情形,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处理此类纠纷时,能够更加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有助于引导双方共同遵守法律规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立足长远,进一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良性发展,需要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比如,有关方面要梳理近年来的典型案例,对诸如加班变“值班”、隐性加班等突出问题给出更明确的指导。也要提高违法成本,对于故意混淆概念、逃避责任的用人单位,采用经济罚款、信用评价等多种手段形成有效震慑。同时,有关部门也应当加大执法力度,通过不定期抽查检查,及时识别和处置企业各类侵权和违法行为,为其念念紧箍咒;此外,还要拓展投诉举报渠道,给足劳动者在遭受不公平对待时勇于维权的底气。

  近年来,各地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在维护劳动者权益行动上做了诸多探索,发挥了积极作用。比如多部门合力参与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帮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工会开通12351服务职工热线,回答职工对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等方面的咨询,为劳动者维权控告、申诉等问题提供帮助等。未来,劳动争议案件可能还会出现新情况新问题,这提示有关方面,要继续做好劳动权益保障的兜底工作,以发展的眼光和与时俱进的举措,为劳动者一路护航。

  事实上,劳动者安心和安“薪”,也是企业良性发展的基础。就此而言,不与劳动者玩猫腻、耍心眼,应是一个明智企业的基本素养和自我要求,但愿类似偷换概念变相侵害劳动者权益的现象越来越少。(工人日报 弓长)

  上述文件表示,四川省计划完善盆地腹部区和川西南片的骨干水网,增强供水保障能力,在川西北片、秦巴山片、乌蒙山片建设重点水源工程。今年5月的最新数据显示,目前四川省在建水利工程总投资规模达1300亿元,创历史新高。  此次新疆之行信息发布也打破常规,主要由访疆团成员通过自媒体对本次活动进行网络直播,让更多无法同行的日本民众也能跟随他们的镜头即时了解访疆实况,体验真实立体的大美新疆。对于是否担心访疆团成员通过自媒体发布的内容可能遭到质疑甚至攻击,薛剑对《环球时报》记者坦言,确实会有一些担心,但我们之所以敢这样做,就是因为中国有这样的信心!更有这样的底气!信心和底气来源于中国国内和平安定的大好局面,来源于广大中国人民和谐安定的美好生活,也来源于日本广大民众在事实和正义面前的良知。

发布于: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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